信息宣传及新闻发布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4 11:02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 】 【打印

    一、机关网站信息更新及管理由宣教组负责。

    二、机关干部每月至少撰写信息稿件或文章1条(篇),全年在各级媒体上被采用的信息稿件不少于3条(篇)。

    三、宣教组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年终进行总结通报。

    四、各组负责人负责指导、帮助、审核和督促组员及时准确、按质按量上报信息、文章。各类上报、刊登动态信息必须由分管副主任把关审核、主任同意后报送。

    五、属于党史新闻发布类信息,坚决执行新闻发布人、新闻联络员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掌握舆情,及时沟通,禁止本室干部未经室主任同意私自发布与中共党史及中共旬邑党史密切相关的个人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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