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4 15:03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 】 【打印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共中央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新决策,开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旬邑从农村改革起步历经40余年改革发展,逐步在全县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解放发展了旬邑县域经济,有力促进了旬邑其它各项党和人民事业继续向前发展。旬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历史发展阶段:

一、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探索(1979-1984年)

(一)实施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改革探索。

1979年1月,旬邑县召开县委工作会,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着重讨论旬邑县工作重点转移和农村改革问题,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部署县域农村改革和当时冬季农村工作,要求全县各级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行动落实工作重心转移和农业改革,促发全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重点促成加强劳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政策做年终分配、解决干部社员超支欠款3件改革实事,促使旬邑县各社队责任作业组普遍建立起来并开始推广联系产量的计酬办法、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单庄独户开始包产到户、以产定工、超产奖励。此时推广的联系产量计酬办法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并施行至1980年夏,执行的是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在生产大队统一经营下分工协作,擅长农业的劳动力按能力大小包耕地,擅长林木副工商业的劳动力按能力大小分包各业,部分生产队实行专业承包联系产量计算奖赔,部分生产队搞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少数生产队实行联产到组或到劳计算奖赔,极少数单庄独户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

1979年5月27-29日,旬邑县听取、审议、通过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坚决贯彻三中全会精神、鼓足干劲,集中力量,为加快旬邑县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而奋斗》,继续发力推动旬邑县工作重心转移和农业改革及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及公报指出农村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在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继续实行联系产量计酬过程中,旬邑县集贸市场于不许弃农经商影响农业生产、准节假日自产自销、摆摊设点需持大队证明到工商所登记否则为无证摊贩予以取缔政策下逐步开放,至1979年6月底便初具规模,时土桥市场上市摊位92户有大肉煮馍、饸饹、油糕、凉粉等15种旬邑地方小吃 。农村税费改革,1979年起落实陕西省革委会〔1979〕100号文件,开始实行农业税起征点上收税,起征点为人均可分配粮食340斤、人均分配收入60元。人均可分配粮食标准和分配收入,未达起征点免征农业税,有一项达起征点就征农业税。

1979年9月25-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十一届四中全会”)召开,28日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25条农业政策和措施),允许农民因时因地制宜经营自主,规定 “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应予鼓励、扶持” “发展各种经济作物的生产”等改革内容,把草案中“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改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

1979年10月17日,旬邑县召开县委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十一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25条农业改革政策措施1980年实现:年初已包产到户划分“口粮田”的少部分社队的包产到户改革实践被取消;支持个体手工业者62户306人恢复照相、修表、镶牙、旅社业并获颁营业执照;根据农时季节举办张洪、太峪(现为太村)、土桥、职田、底庙物资交流大会,年成交额660.1万元1979年净增38.94%,各集镇普设公平秤、行市牌等,市场物资品种、数量、摊位较1979年增一倍以上,城乡集贸市场增至7个、总面积2780平方米,万人流量以上市场2个,上市摊位1120余个,基本恢复到“文革”前的水平;农副产品购销,收购对象由集体改为各家各户,改革农村双代店运行方式,生产队承包改为自营店,取缔二道贩子抢购国家计划收购的农产品,县政府增设购销网点便利交售,收购单位抽派人力兼上门收购和逢集上街设点收购。

(二)实施以联产到劳责任制的改革探索。

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认为包产到户“没有什么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明确“不要限于用包产到户一种办法去解决”“继续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等12条农村改革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促使旬邑县先在张洪镇新丰村开展小麦生产责任制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试点。同年,旬邑县商业系统贯彻“两优先”原则,调整城乡分货比例将紧俏商品优先供应农村

1981年,旬邑县接着在土桥镇牙里村开展小麦生产责任制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试点,总结得到“三不变”“四统一”“五定一奖到劳力”的经验“三不变”是集体所有制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生产队统一分配不变。“四统一”是统一计划、统一耕种、统一投资、统一调配劳畜力和使用大中型农机具、水利设施。“五定一奖到劳力”是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在此基础上,旬邑县施行《旬邑县联产到劳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1981年底全县以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基本建立。

同期,旬邑县正式恢复集市贸易。1981年1月9日,县人民政府正式恢复各集镇传统集日,土桥、职田、底庙农历每月三、六、九为集日,张洪、湫坡头农历每月二、五、八为集日,太峪农历每月一、四、七为集日,县城仍星期天为集日;3月19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和发展城镇个体商业服务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有计划恢复和发展个体商业服务业,恢复传统“细、小、杂”经营特色”;4月30日,中共咸阳地委批转地区工商局《关于咸阳市恢复和发展集体与个体商业、服务业的调查报告》,要求各县制定规划、落实措施“积极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5月,旬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批转给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的通知》,给职田、底庙、太村、张洪四地区102户个体户发放临时营业执照,涉及小百货日杂、服务、修理、伙食、手工等行业;7月,设清塬乡集市,农历每月五、十为集日;12月,旬邑县工商局、商业局、供销社、粮食局联合制发《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的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为个体工商户资金、原料、场地、税收、审批、进入市场经营等方面松绑1982年底,全县个体商业户发展到363户、从业907人1983年底,全年登记发放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856户、1226人,农村个体工商户占个体工商户总数97%以上,个体工商业者协会和分会普遍建立,群众出门“吃饭难、做衣难,买东西难”的社会问题得到缓解1984年底,全县城乡从事个体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升至1587户、2370人

与此同时,旬邑县社队企业得到支持发展。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制发《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要求“鼓励和扶持城乡个体经济发展”,旬邑县落实通知支持鼓励发展社队企业,1980年度实现旬邑社队企业发展至570户、产值60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23.5%、上缴税金7.08万元。

(三)实施“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市场经济逐步放开。

1982年8月23日,中共陕西省委制发《关于当前川原灌区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大多数群众要求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应当支持,并积极引导,帮助搞好”。很快,旬邑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社队快速涌现,县委、县政府跟进制发《关于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规定》,指出“农业生产责任制已基本建立,应稳定下来”“提倡根据生产力需要按劳或人劳比例承包耕地。一次划,承包期可稳定3-5年不变”,促成全县1982年底包产到户村占比达到88%、联产到劳和包产到户村占比降至11%、仅剩9个生产队沿用相对落后的定额管理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自此定型。

1.国营商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1982年起,商品购进开始打破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国家纳入计划分配调拨商品比例逐年减少,计划内和部分紧缺二、三类工业品由省一级站调拨,其余商品在咸阳二级站或跨省、区甚至到工厂直接采购,开放式流通体制逐步形成;1983 年10月取消使用近30年的棉、布票,除自行车、缝纫机、名烟名酒外的商品敞开供应1984年1月,旬邑县商业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把饮食、理发、修理、五金、零售门市部6个门店租赁给职工经营,对服务楼和食品公司、食品厂等其他零售门市全部实行税利包干责任制,各零售商店不再坐店等客转为跟集赶会、流动销售、主动送货下乡、上门服务,各专业公司下伸网点批零兼营,家用电器实行“三保”(保修、保换、保退)。

2.市场秩序得到规范旬邑县1982年起规范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统配计量设施65台,市场设立复称台,集中重点检查打击自行提价、变相涨价、越权定价、黑市称等不良行为,实现集市贸易成交额765万、个体商业户363户、从业907人1984年2月,落实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集贸市场迅速摆脱以往 “上下午乱,到晚上没办法看”而呈现“场地卫生化、秩序条理化、摊点序列化、商品标签化、交易合理化”新气象

3.粮油流通体制发生改革。1982年,旬邑县粮食流通改行征购包干,将征购基数和超购任务分到生产队和组、户,丰年可多交以丰补歉,歉收年下欠的在下年交清,三年总清算一次,乡镇给各村确定的征购包干任务一定三年不变;粮油征购包干实行粮油订购签订合同和“议转平”方针,农户凭通知书到当地粮站交粮,“议转平”粮实行市场价收购,银行按定购粮油任务的利率发放贷款购销免税金。

4.社队企业得到继续发展。1983年全县社队企业行业门类更加丰富,共吸收农村劳动力3万人较1978年净增14.4%,总产值从1978年393万元增至1017万元,农村个体、联户办企业悄然兴起并逐渐发展。1984年中央4号文件发布将人民公社时期“社队企业”“五小企业”更名乡镇企业,旬邑县跟进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将其由原来社队两级扩展到乡办、村办、联办、个体四级。

5.国有企业实施所得税制度。1983年起,旬邑县对国有赢利企业全面实行所得税制度,业税后利润除留利外以调节税和利润两种形式上缴国家。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随后县委、县政府联合作出《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若干决定》,1984年下半年起进行第二步税利改革,企业照章纳税,税后利润归企业自主使用,企业和国家的分配关系在更大程度上以税收形式固定下来。

6.农业税收政策发生改革。1982年,县政府制发《关于农业税计征工作及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联产到劳、包产到户生产队的农业税,由生产队分配给耕种包干土地的社员负担”“新扩大的自留地、饲料地的农业税,由生产队分配给耕种这些土地的社员负担”“农业税起征点减免和灾情社会减免,部分农业生产责任制和新扩大自留地、饲料地具体形式,与集体使用土地同等对待,由生产队在分配的减免指标内,按负税比例和灾情轻重分配给各户”。

7.土地承包制度迎来改革。1984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农村政策,发展商品生产的意见》将原来3-5年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荒山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11月底全县17个乡镇278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土地承包期调整。

二、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探索(1984—1993年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转向国家计划与市场调节双轨体制而进入崭新阶段。此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旬邑县持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

(一)粮油统购统销改合同订购及随行就市1985年,按全国逐步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改合同订购政策下,旬邑县逐步改粮油统购统销方为合同订购,不再向农民下达统购派购任务,对粮油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 “双轨制”,粮食购销出现现金和粮票并存现象。1990年起,粮油征购改行“三挂钩”,粮油定购与奖售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每交100斤粮,奖售优质标准化肥23公斤、柴油3公斤。1993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面结束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实行适应市场需求的粮食购销流通体制,国家定购粮全部实行“保量放价”,即保留定购数量和收购价随行就市,实行38年的粮票在旬邑全面取消流通。

(二)土地承包期延长转有偿。1987年,本着鼓励农民发展经济作物,县委、县政府继续规定土地承包期至少15年不变,机动地面积占比最多不超5%,承包期内除人口变化和国家集体用地造成承包地需调整外不准轻易整村调整。1988年,主要从土地建设入手,促使土地经营管理和合理流动,责任田一次划定到户,机动地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1991-1993年,推行“两田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将耕地划为责任田和招标承包田,责任田按人头承包,承包期10年,因人口变化调整耕地,5年一小调;招标田承包期3年,每户不超过3亩,采取“动帐不动地”法,3年一小调,每村招标田面积占比15-20%;招标田由组织直接受理与经营,主要用于完成指令性种植计划发展集体经济;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和有偿承包,通过收责任田使用费和招标田承包费加强土地经营管理;责任田每亩年使用费3-8元,招标田由村集体定标,村民自愿投标,塬面每年每亩承包费不低于50元,坡嘴地每年每亩不低于30元

(三)国企实行分配、用工、人事制度三项改革。1984年冬起,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使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1986年,在全县工业系统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1987年,在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基础上,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制发实行《关于搞活县属工业企业的意见》《关于稳定完善企业承包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意见》等文件,对国营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聘用、竞争上岗,改变干部制度“铁交椅”、劳动制度“铁饭碗”、分配制度“铁工资”。1992年7月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机制条例》,随后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关于加快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通知》《旬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促成全县企业进行分配制度改革76%、用工制度改革5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61%、三项制度配套改革26%年底工业企业达到19个。1993年,开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旬邑县工业经济体制从放权让利转向企业制度创新,年底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实行“抽本租赁”经营占20%、基层供销社企业租赁经营占60%以上

(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1985年3月5日制发《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提出8条改革措施,要求“把工作重点从农业和粮食生产转向发展乡镇企业”“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为合同工资,启用能人,实行政企分开,给企业放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企业乱要钱物”“ 将乡镇企业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转移到一采(煤炭)、二建(建筑、建材)、三加工(农副产品、药材、野生植物等)、四运输、五第三产业”“ 发展企业实行个人、联合体、集体一起上方式,重视个人联合集资办院、户企业”,县本级重点发展年产值50万元以上原底、张洪、清塬、郑家煤矿和太村粉丝厂、后掌黄芪冲剂厂等骨干企业,乡镇重点抓年产值10万以内骨干企业。1987年10月27日制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几项政策规定》,支持村民联户和家庭兴办小型企业,开始县财政每年从总预算中拿出百分之一作为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开始从国家每年投向旬邑的老建款、扶贫款、渭北旱塬和多种经营的扶持款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发展乡镇企业,民政部门开始用“双扶款”或贴息款扶持贫困户、特困户办集体企业,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停薪留职去办乡镇企业,来旬邑投资联办企业利润减半征收所得税,促使初步形成以采煤、建材、食品加工、日用化工、针织为主的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格局,原底煤矿、郑家席家山煤矿、清塬煤矿、郑家乡李家村新亚针织厂、张洪化工厂、职田塑料厂、旬邑县太村乳品厂、旬邑县后掌野味罐头厂、看花宫野味罐头厂成为1990年县域代表性乡镇企业1993年县委、县政府以“依靠大农业致富、农工商并举、一二三产业配套开发、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战略”制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作出围绕煤炭、沙棘、烤烟、苹果深加工等资源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改革乡镇企业向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转变。

(五)全面加强集贸市场建设。1985年底,全县共有集市8个,万人以上集市3个1986年,国家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进一步放宽长途贩运政策,在大中城市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县政府副县长李玉生带队赴三原、乾县、咸阳、宝鸡市建国路市场参观学习集贸市场建设,全县集资36.6万元建起县城农贸市场。1987年,旬邑县五大镇一举建成5处钢架结构、石棉瓦盖顶大货棚,超额市场建设任务11.8%,被咸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农贸市场。1988年下半年,国家开始治理经济过热整顿经济秩序、加强私营经济管理引导,旬邑县全面整顿全县市场秩序、打击经济违法活动、完善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采取“三抓一打击一取缔”(抓发展、抓教育、抓换照,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取缔无照经营)措施,当年换发新执照982个、取缔无照经营户186户、处理欺行霸市6人及哄抬物价10户。1990年,全县城乡个体工商户增至1965户、从业3153人,门类齐全、行业结构合理的全工商业体系初步形成,全县固定集镇升至10个,年集贸市场成交额2012.4 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26.1%

(六)支持私营经济发展1991年,旬邑县开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以多种形式进入市场。凡经批准放开经营的农产品,准予集体商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和长途贩运,城区市场实行归行划市、编号定位、对号入市式管理,推行商品明码标价和信誉卡制度,年底全县有商业网点2085个、从业4587人且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餐饮3个领域。1992年,旬邑县制定实行(经营人员、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字号名称、注册资金)“五放宽”、“四允许”(允许经营政策边缘的项目,允许租赁、承包、购买小型国有和集体企业,允许批发工业小商品、农副产品,允许跨行业、跨产业经营)政策,支持鼓励农民进城经商、下岗工人经商、部分干部停薪留职经商1993年,旬邑县委、县政府以建设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提出“依靠大农业致富、农工商并举、一二三产业配套开发、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战略”,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5个专业批发市场和9个集镇贸易市场,新建商业门店780个,新发展个体、饮食、修理、服装等专业户500多个,新增个体摊点425个,使3万多从业者进入流通领域

(七)推进用工就业制度改革。1983年对企业固定工制度和用工形式进行改革,实行劳动组合制、择优上岗和合同化管理等形式,随后全民企业工人普遍实行合同制。1993年,县政府下放企业管理权,企业可以自主选聘所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招工不再受计划指标限制,招工时间、条件、数量一律由企业自主决定,职工在县内企业间流动实行双向选择。

三、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建立(1993-2003年)

1993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勾画了其总体规划和基本框架,宣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转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旬邑县以土地承包改革、税费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和乡镇企业改革等为出发点,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旬邑得以

(一)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1994年起,全面落实中央延长土地承包期政策。1994年8月,县政府制发《关于拍卖“四荒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明确“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滩)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综合治理,承包期30-100 年,允许转让和继承,至1995年共拍卖“四荒地”1200公顷。1996 年6月,根据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旬邑县明确集体耕地实行“两田制”延长二轮土地承包期,责任田在原定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周期长的开发性项目用地延长到50年,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 减人不减地”“明确所有权,稳定经营权,放活使用权,强化管理权”管理办法,年底全县278个行政村3万公顷耕地按4.75%比例预留1425公顷机动地外都作了土地再延包调整,签订土地延包合同5.74万份占总数96%,拍卖延包“四荒地”1.3万公顷,新签合同1.8万份,土地流转1200户、320公顷。1998年,县政府部署延长土地承包期发证工作。1999年9月,发证工作结束,全县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5.98万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6452份,入户率分别达98%和95%2000年以来,陆续实施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推行“三变”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加速向集约化、现代化经营方式转变。

(二)加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1998年,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只能在本区域内收购粮食、不得跨区域收购,县粮食加工企业和饲养、饲料、医药等用粮单位只能委托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原粮用粮、仅限自用、严禁倒卖;县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县粮食企业经营业务分离,县粮食局与粮食企业人财物脱钩、不参与粮食经营、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粮食企业包括基层粮站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经济实体不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粮食企业实施收储业务与附营业务分离,县粮食局组建县粮食收储公司,裁剪撤并粮食收储量小的山区粮站和非独立核算的粮食收购点,粮食企业进行内部改革建立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决策体系

(三)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政府1999年10月3日制发《旬邑县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办法》、11月配套制发《1999年农业特产税征收奖惩办法》,成立县乡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牵头的农业特产税征收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部门包抓农业特产税收入工作负责制。2002年5月,旬邑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制发《旬邑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意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主要实行“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是取消当时屠宰税、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一个逐步取消”是逐步取消统一规定“两工”,2002年起逐年减少,2005年全部取消,取消后村内公益事业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两项调整”是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农业税计税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用地面积为依据,计税价格以粮食流通改革后保护价为基础,新农业税税率不分自然条件、耕地质量统一7%,农业税附加为正税20%。农业特产税调整了烟叶和牲畜产品的征收方式,苹果、梨的税率由12%降为8%,开征蔬菜税、税率5%。“一项改革”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支的保留外,凡由农民上交村提留开支的,采用新的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原由乡村集体经营收入负担村提留和乡统筹的,继续实行以工补农;对不承包土地或承包少量土地务工经商的农民,由村委会收取一定不高于“两税”的资金,作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款项统一使用。另取消村级招待费、村集体资金订购报刊,处理村级不良债务。省核定旬邑县税费改革基数为农业税计税面积32.83亩、计税常年产量5285万公斤、计税主粮小麦、计征主粮370万公斤、计税价格省对县1.1元/公斤,计征农业税附加488万元,减免25万元,征收农业税386万元,农业税附加77万元

(四)开展国有企业改革。1994年,旬邑实施县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首年,选定旬邑县糖厂等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年底全县股份制企业达28户、股额近2.87亿元;引进“三资”企业经营机制调整企业组织结构,组建旬邑沙棘饮料厂等企业,年底实现“一企多制”企业9户、嫁接改造老企业33户、兼并6户、分立13户、破产2户、组建企业集团11家。1997年成立旬邑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抽调72名科级干部、154名业务骨干进入22户企业,运用零资产出售债随资走、依法破产、整体出售、承包租赁、停产关闭5种主要形式指导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当年17户企业完成改制,百子煤矿、留石村煤矿、皇楼沟煤矿、清塬煤矿、宋家沟煤矿全部实行租赁经营,旬邑县农机修造厂依法破产。1998年,中共旬邑县委、旬邑县人民政府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县属企业的意见》,按照市场经济和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建立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8月旬邑县化肥厂以零资产出售、债随资走、内部职工持股买断企业产权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公司,旬邑县企政办被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咸阳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0年底,全县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改减至7个2001年,旬邑县糖厂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关于制糖行业结构调整部分企业关闭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予以关闭破产。2002年,燕家河煤矿以整体出售形式,整体转让给中达公司

(五)推进乡镇企业改革1994年,县乡镇企业开始并逐步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鼓励、支持、培养农村发展经济带头人以个体、私营、联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领办乡镇企业,扶持城镇经济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乡镇企业发展创设宽松发展环境,允许党政企事业单位现职人员停薪留职、离退休人员、行业青年、农民从事个体私营1995 年底,全县实现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个体户2952户、从业人员18825 人、总产值15385 万元。1997年12月4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制发《关于发展非公有经济的决定》《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1998年起,中共旬邑县委、旬邑县人民政府联合制发《关于放开搞活国有(集体)企业的实施意见》《旬邑县工业企业国有民营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股份合作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股份制企业规范运行实施办法》等,引导乡镇企业向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转变。2002年5月机构改革,旬邑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撤销将职能划归经济发展局。

(六)开展商贸流通改革。1990年起,对各门市部、门店国家抽回全部资金实行个人承包经营,对国有商业企业实行定销售、定利润、定费用、定资金周转的全员承包责任制且年终根据企业任务完成情况对干部、职工进行奖惩,对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五挂钩”改革,对批发企业实行“工资浮动、风险抵押、劳动优化组合、利润指标包干、分类核算、超奖欠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零售实行“两抽一租”或大包干的经营责任制,打破国营和供销社模式,取消取消统购统销和购货证,商品购进方式完全由商户自己决定,提升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

(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98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立县发展非公有销经济领导小组,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原则放手放胆鼓励发展,不限制发展领城、发展数量、发展规模,实行先营业、后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个体户、私营企业征用土地使用权可延长50年不变,对私营企业中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职称评定上与在职国家职工同样对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来旬邑投资兴业,设立“注册厅”全天办公私营企业1天内注册完毕,查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案件12起,年底全县46户企业完成改制(实行股份合作制7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1户、改组1户)、新建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村24个、新增个体工商户700户、私营企业11户1999年,全县已有88户国有、20户集体企业完成改革,占全县62户应改革企业93.6%(先股后租1户、股份合作制7 户、有限责任公司2户、租赁经营2 户、承包经营28户、关停5户、破产3 户、合并划转2户),新增个体工商、个体私营企业732户、私营企业10 户2000年,制发《关于加快发展非公经济的决定》,以明晰产权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通过改造、改组、产权拍卖等形式,促使以股份制、私营经济为主体的民营工业企业迅速发展,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主要有采煤、建材、食品加工、日用化工、农产品加工、木器制作、造纸等,张洪、太村、土桥、湫坡头、职田、底庙等乡镇主要以砖瓦、食品加工为主,城关、土桥、张洪、赤道等乡镇社区以商贸服务业为主,县城镇社区以饮食、日用百货为主,煤炭工业成为旬邑县龙头产业,旬邑县因此跻身全国 200个产煤大县,年底全县非公有工业企业发展到15户、个体私营企业达到3033 户

(八)实施政企分开。1995年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任务,以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原则开展“三定”和机改工作。2002年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政企分开,企事业单位改为4个。

(九)实施税制改革。1993年12月,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并为流转税并适用内外资企业,取消外资企业工商统一税,改农林牧水产品税为农业特产税,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所得税改为征收企业所得税,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并为个人所得税,开征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取消集体交易税、牲畜交易费、奖金税、工资调节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十)实施分税制改革。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实行地方包干税制,税种统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工商税减至18个税种。2001年,制发《旬邑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县乡村实施,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村财乡管”改革,健全县乡村财政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办法,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2002年1月,国务院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对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十一)实施金融改革。1996年,改人行彬县支行监管下中国农业银行旬邑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旬邑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旬邑县支行、旬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旬邑县支行的独立金融为合作金融,建立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的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1998年,人民银行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额控制,实行指导平衡、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2000年,上级金融主管部门根据当时业务运作状况,撤销中国工商银行旬邑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旬邑县支行。

(十二)实施邮电通信改革。1998年,县邮电局分设为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1999年,县邮电局划出移动通讯业务成立陕西移动通信公司咸阳分公司旬邑营业部,2002年改为中国移动通讯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2001年,成立中国联通旬邑分公司,增强全线网络通讯能力。2003年9月,旬邑县政府信息网站正式开通。

(十三)实施文化市场改革。1995年开始县文化市场改革,经第5次改革后县剧团转企业化管理,2013年撤销县剧团成立旬邑县文化发展公司。

(十四)开展用工就业制度改革。1995年,企业用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干部、工人、固定工等身份界限。

四、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2003-2019年)

2003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宣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将开启完善阶段。2003年10月21日新华社、《人民日报》根据授权发布完善阶段决定全文,指导全国各地学习贯彻落实。这一时期,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旬邑县通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国企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商贸流通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改革等,使市场经济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2003年,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年内完成旬邑制药厂等13户国有企业改制,旬邑县制药厂将部分产权转让于陕西春晖药业公司,黑沟煤矿整体转让于虎豪集团。2004年,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县属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重组,停产关闭旬邑县印刷厂,整体出售旬邑县造纸厂,旬邑县造纸厂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于陕西旬宝果业包装有限公司,全年完成国有企业改制15户2006年,旬邑启动县建筑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公用行业改制。2007年起,打破部门、行业界限,推进国有资产和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重组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产能优势行业集中,旬邑县化工厂、职田安装公司等企业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企业,完成旬邑县机械厂政策性破产预案编制、调研和申报,积极推进政策性破产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引入项目和战略投资人,基本妥善分流安置了破产企业职工。

(二)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5年改革开始,改革主要是推进企业重组、全面开放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让市场形成收购价,2006年改革结束。在改革中,职田、太村、城关、张洪、马栏、底庙、湫坡头、土桥8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部撤销一级法人资格,改新建土桥、职田、城关3个国有控股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受县粮食局管理,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按国务院国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全面开放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让市场形成收购价2010年,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行政监督管理方式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变企业用地由政府划拨为企业自有,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绩效工资制,9月底基本建起现代企业制度

(三)取消农业特产税。2004年1月,县政府制发《旬邑县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实施方案》,自2004年起,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税按种植粮食作物产量核定常年产量改征农业税、执行农业税税率6%并随农业税加征20%附加,单位、农场农业税税率由5%降为4%并不征收农业税附加,非耕地生产的农业特产及其他农业特产不征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计税面积、计税常产执行2002年省政府核定基数。农业税按省政府确定小麦1.06元/公斤计税价现金缴纳。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全县直接减轻农民负担2400万元,农业税及附加较2003年减少1.1%、人均减负8.1元,农业税及附加较2001年减少586万元、人均减负24.4元。2005年1月,旬邑县全面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1967万元,人均减负786元,实现农民农业税零负担

(四)推进商贸流通市场改革。2007年,全县全面推行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在全县695个酒类经营户中建立购销台账落实了酒类溯源制度,完成3家洗染户和82个美容美发经营门店备案登记,修订完善《旬邑县成品油应急预案》和《管理办法》,对县木材加工厂进行整体租赁经营,按照“摸清家底、新老划断、简政放权、政企分开、宏观调控、注重监督、债随资产走”原则,对8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债务整合,11月合并组建3户新企业,蓝海果业、深圳乐仙、通达果汁等8家企业入驻旬邑。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通知》和咸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盐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8年6月26日举行旬邑县盐业体制上划仪式,旬邑县盐务管理局更名陕西省旬邑县盐务管理局,旬邑县盐业专卖公司更名陕西省旬邑县盐业公司2008年8月全线商贸物流餐饮服务行业第一次职工(会员)大会召开,通过行业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签订法人合同45个2010年,建立营销责任共同体、销售员责任户等制度,全县基本取消食盐无证经营

(五)加快非公有制经济改革。2003年12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组,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对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产权置换,实行买断或控股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围绕煤炭、果品、药业、中药材、食品、化肥等支柱产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旬邑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放宽准入和经营条件”“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在县投资创办非公有制企业的法人代表及其直系亲属可直接办理县城镇户口”等改革政策,2004年1月12日县政府办制发《关于认真清理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以“谁执行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原则,集中清理1997-2003年制发的37个不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接续释放改革红利,促成2004年全县非公经济完成经济总产值6.86亿元占县国民总产值37%2007年全县非公经济产值8.19亿元占国民经济比重42.79%2017年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3.43亿元占生产总值51.98%。

(六)推动邮电通信市场改革。县电信局,2004年更设为陕西省电信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2007年实现全县行政村村村通宽带,2008年更设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在全县设8个营业部并实现固定电话村村通(280个行政村通固定电话210个村、通无线固定电话70个村),2008年1月开展3G牌照业务2004年中国移动通讯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改为营业分部,2007年在创建“沟通100”营业厅中率先通过省公司验收成为旬邑通信行业第一个达标营业厅。县联通落实过于远《关于电信业重组方案》,2008年9月将张洪、土桥、职田、郑家、后掌、湫坡头6个CDMA基站出售给中国电信。县邮政局,2008年开发DM广告6期实现业务收入2.1万元,2009年开发旬邑县新农村建设和红色马栏题材个性化邮票各1千版、“新年邮福”贺卡创收51.45万元,2010年增设业务网点实现全县设10个邮政所和1个县城储蓄所、开发个性化邮票较2009年增收3.94万元

(七)进一步繁荣旅游市场。2007年,聘请陕西大唐今典文化公司和陕西旅游设计院联合编制了《2007∽2020年旬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年,成立旬邑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制定施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签订《旅游行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旅游安全预警和紧急救援机制2012年3月,完成县博物馆文物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组建了旬邑红色马栏旅游产业有限公司2013年,县政府批准成立中渭旅游集团,下设6个旅游公司,负责开展全县旅游业务。2014年,马栏革命旧址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围绕旅游产业吃住行游购娱6要素开发大批旬邑特色旅游产品,完成1家4星级酒店、2家3星级酒店申报,举办旬邑首届金秋旅游节2015年,围绕全域旅游,举办旬邑首届新春年货节、旬邑首届“醉美旬邑·春韵花海”旅游节、2015中国·旬邑红色马栏陕西汽车越野赛、咸阳首届“红色之旅”自行车拉力赛等活动丰富节庆旅游市场2016年,成立青年文博志愿者联合会,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新建成全县第2个国家级4A级景区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促发,旬邑县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实践加快,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结对帮联职田镇景家村下茬立势,鼓励支持身残志坚励志典型养兔大户景晓飞,以走“三变”改革之路,带动本村及周边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大肉兔养殖规模打赢属于景家整村及他个人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促使现代标准化景家村惠福农肉兔养殖场从无到有落地建成投入运行,代表旬邑县为省市脱贫攻坚树立了实践典型,以小微单位的担当作为印证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决策的正确和“三变”改革丰富发展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五、结束语

旬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历经40余年的发展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从1978年末到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由204231人升至292850人、成1.43倍,生产总值由3617万元升至96.59亿元、成267.04倍,人均生产总值由178元升至36106元提升了202.84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888万元升至27.04亿元提升了143.22倍,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8元升至19195元提升了107.84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3元升至9992元提升了232.37倍,旬邑经济发展实现由粗放型带节约型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上一篇:新中国成立以来旬邑县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下一篇:改革开放以来旬邑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综述
主办单位: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联系电话、传真:029-34420812 地址:旬邑县中山街 邮编:711300
版权所有:中共旬邑县委党史研究室  陕ICP备2022009148号-1